|  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江 苏 省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协 会         苏建价函(2009) 18号   关于开展2009年度江苏省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前培训的通知
  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(定额站)、协会:根据建设部第150号令《注册造价师管理办法》及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2009年江苏省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即将开始,现将我省2008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一、 培训范围
 凡2008年及以前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、符合初始注册条件并拟于2009年初始注册的人员。
 二、 培训内容
 1、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内容的介绍;
 2、工程定额解释和造价纠纷调解;
 3、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制度、相关法规;
 4、造价工程师网上注册操作及需注意的相关问题。
 三、 培训地点及时间
          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前培训根据各市2008年考试合格的造价师分期进行,每期培训班一天半,培训时间、培训对象见下表:
 
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培训期号 | 报名时间 | 培训对象 |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第一期 | 5月7日上午 | 南京、省属 |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第二期 | 5月8日下午 | 淮安、盐城、苏州、扬州、镇江、宿迁 |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第三期 | 5月10日上午 | 无锡、徐州、常州、南通、连云港、泰州 | 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培训地点:南京市中山北路178号华江饭店(电话:025-83224488转总台)四、其他有关问题
 1、初始注册前培训费用: 300元/人(含餐费),食宿统一安排,住宿费每天80元/人(自理);
 2、报到时,需携带造价师资格证书(暂时没拿到的,也可不带)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(备用一张),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、所在城市,用于办理继续教育证书;往年考试合格尚未注册人员,请携带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参加今年初始注册前培训;
 3、请各市做好培训人员的通知工作,如有问题请与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。
 联系人: 毛薇  ;    联系电话: 025-51868985
 
 二○○九年四月十三日
   抄送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。     
 |